关于调整漕泾镇精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漕府任[2008]15号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调整漕泾镇精神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陆文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叶 萍 镇社会事业发展和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
沈建中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李忠弟 漕泾派出所所长
吴
坚 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防”干部
沈林妹 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周
兵 镇办公室主任
今后,上述人员如遇工作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相应人员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金山区漕泾镇人民政府
2008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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