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府任[2007]34号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漕泾镇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张娣芳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李 斌 镇环保干部 叶 萍 镇社会事业办主任 王文军 镇城环所所长 李斌同志负责日常监督管理(电话:57254396)。 今后,上述人员如遇工作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相应人员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金山区漕泾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