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漕泾镇规划区内农民住房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漕府任[2007]28号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成立漕泾镇规划区内农民住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金丽勤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胡世辉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吴
珺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陆永龙 镇房地所所长
陈秀昌 镇综治办主任
陈四龙 镇司法所所长
黄建国 镇信访干部
阮宏卫 镇法律服务所主任
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房屋土地管理所)。陆永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上述人员如遇工作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相应人员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金山区漕泾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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