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漕泾镇淘汰劣势企业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漕府任[2007]23号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漕泾镇淘汰劣势企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张娣芳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朱仁联 镇经管所所长
成 员:王明辉 金山分区管委会委员、发展公司总经理
叶
萍 镇社会事业办主任
刘林聪 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
杨新权 镇安全干部
李
斌 镇环保干部
陆永龙 镇房地所所长
金
平 镇政府办公室主任
沈
昀 山阳(漕泾)工商所所长
徐卫国 镇财政所所长
徐桂荣 镇城建办主任
潘金明 第十一税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仁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上述人员如遇工作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相应人员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金山区漕泾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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