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漕泾镇农民大病保险和健康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漕府任[2007]12号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漕泾镇农民大病保险和健康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 长:金丽勤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陆文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梁明华 漕泾分院院长
徐卫国 镇财政所所长
朱召军 镇医管站站长
各村民委员会主任
镇农民大病保险和健康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沈卫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上述人员如遇工作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相应人员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金山区漕泾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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