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漕泾镇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成员的通知
漕府任[2007]9号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漕泾镇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主 任:陆文君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主任:刘林聪 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
沈兴国 镇总工会副主席
黄联新 镇私营企业协会常务理事
成 员:李才龙 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副所长
洪平云 镇商会副会长
王晓强 镇总工会委员、浙东公司工会主席
吴华英 镇总工会委员
沈敏芳 三泾达服装有限公司副经理
三方首席代表:政府方 刘林聪
工会方
沈兴国
企业方
黄联新
镇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设在劳动保障事务所),刘林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沈兴国、李才龙、沈敏芳等同志为联络员。
今后,上述人员如遇工作变动,由该成员单位相应人员自然替补。
特此通知
金山区漕泾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