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文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漕府任[2007]5号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
陆文君同志兼任漕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主任;
沈林妹同志任漕泾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水勤同志任漕泾镇绿地居委会筹建组常务副组长(试用期一年);
蒋剑同志任漕泾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沈超英同志任漕泾镇财政所所长助理;
李峰同志任漕泾镇城乡环境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戚雪林同志任漕泾镇动拆迁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漕泾镇海涯新苑管理委员会委员;
吴伯安同志任漕泾镇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物办公室主任、漕泾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
张纪观同志任漕泾镇敬老院院长;
徐天亭同志任金漕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副经理,不再担任漕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副经理;
陆永龙同志不再担任漕泾镇拆除违法违章建筑物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金山区漕泾镇人民政府
二○○七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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