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六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漕府[2006]71号
各村、居委会:
今年6月25日是第十六个全国“土地日”,也是《土地管理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为了纪念这一重要节日,市房地局和区房地局都以文件形式发了通知,要求各、镇房地所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机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积极开展以《土地管理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因此要求各村、居委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活动目的
以全国“土地日”活动为契机,在本镇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内容、基本精神,在全镇上下形成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依法合理用地、管地的浓厚氛围。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支持和促进我镇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宣传内容
1、宣传《土地管理法》的主要内容、基本精神以及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对促进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深远意义。
2、宣传我区、我镇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有关文件,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五不准”的通知精神。
3、宣传我镇土地利用规划及土地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
三、活动形式
(一)政府层面活动形式
1、在《漕泾报》上专刊宣传土地管理的有关内容。
2、邀请广播站专题采访土地管理的有关情况。
3、召开由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对我镇土地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印发宣传资料。
5、制作横幅标语覆盖全镇。
(二)村、居委会层面活动形式
1、利用黑板报、宣传画廊等张贴宣传标语。
2、召开一次座谈会,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听取人民群众对土地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3、组织一次对村民在建造房屋户调查。加强对在建造房屋的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工作要求
1、镇房地所负责镇政府层面的宣传活动并组织实施。
2、各村、居委会的土地专管员具体负责各村、街道的宣传活动并组织实施。
3、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应自觉参与宣传活动。
4、各单位在宣传活动中要善于积累资料,有好的特点、经验及时上报镇房地所。
特此通知
附件:第十六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金山区漕泾镇人民政府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第16个全国“土地日”宣传口号
1、纪念《土地管理法》颁布二十周年;
2、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3、保护耕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线;
4、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现象;
5、以依法用地为荣,以违法占地为耻;
6、坚持科学发展观,珍惜每一寸土地;
7、科学规划,合理用地;
8、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9、保持耕地是国策,合理用地是职责;
10、严格土地供应闸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11、严格土地执法,规范土地市场;
12、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13、统筹规划各类土地,支持新农村建设;
14、依法土地登记,维护合法权益;
15、国土资源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
16、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
17、土地整理,利国惠民;
18、珍惜土地资源,构建和谐社会;
19、严格执行土地计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0、依法管理土地,合理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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