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在本区
开展违法用地清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漕府[2006]57号
各村(居)委会:
现将区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在本区开展违法用地清查工作的通知》(金房地[2006]85号)转发给你们,望收到文件以后,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金山区漕泾镇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在本区开展违法用地清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房地所:
根据上海市房地资源管理局召开的《关于本市违法用地调查工作》的会议精神,我局定于5-6月份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一次违法用地情况的调查。
一、调查的时间段
按2004年10月31日以前、2004年11月-2005年10月、2005年11月至今三个时间段,分别统计。每个违法用地项目需有违法初始时间。
二、调查的分类
1、工业项目
(1)A类:符合两个规划并在保留工业区内的项目。
(2)B类: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但位于或紧邻保留工业区的项目。
(3)C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在撤销或核减工业区内的项目。
(4)D类: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但位于撤销或核减工业区内需盘活利用范围内的项目。
(5)E类:位于小型工业点内的项目。
(6)F类: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工业类违法用地。
2、经营性项目
(1)非居住类经营性项目用地。
(2)其它居住类等违法用地,如中心村等。
3、基础设施、公益性及单独选址项目
按市属项目和区属项目分别统计。
三、调查方法
1、以镇、工业区、农业园区为单位,原则上一图一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拆分图表。
2、图纸的要素:按照分类在图上进行标注和编号。以大机下载1:2000精度地籍图为底图进行绘制,每个镇一张AO图,并标注相应的图例。
3、表格的要求:镇分类统计表:序号,项目名称,违法初始时间,类别、面积、在建或建成面积、未建面积、产业类别、计划立项情况、规划选址情况等。
四、调查工作时间区分
1、5月中旬召开所长会议,布置调查工作具体任务及有关要求。
2、6月20日前各单位上报调查结果(图纸、表格)。
3、6月25日前区局整理、汇总上报市局。
五、要求
1、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召集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违法用地情况,摸清底数,掌握第一手资料。
2、各镇(金山工业区)房地产所要搞好统计工作,做到不错不漏,按要求及时上报。
金山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200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