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漕泾镇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漕办[2008]16号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制订的《漕泾镇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金山区漕泾镇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漕泾镇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印发本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办发
[2008]5号)和《金山区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金安委办[2008]9号)的要求,落实推进“隐患治理年”的相关工作,结合漕泾镇实际,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在分区发展公司、各村(居)委辖区内,在各责任部门行业领域内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分区发展公司、各村(居)委、责任部门要加强组织和领导,要明确分工和责任,协同配合,扎实推进。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行动,全面排查和治理隐患,突出抓好隐患整改工作,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要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本镇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职责分工和重点内容
按照《金山区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本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职责分工和重点内容如下:
(一)职责分工
1.生产安全。主要包括:石油、化工、冶金、有色、船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建材、民爆器材、电力等工矿商贸企业及其生产、经营、使用、储运等各类重要设备设施。
责任部门:镇安全生产事务所、派出所、经济发展办公室、经济管理事务所
2.建筑施工。主要包括:市政工程建设、桥隧工程建设、水务建设等各类建筑施工工地及大型建筑施工机械、堤防、水闸、排水设施、防汛设施等各类重要设备设施。
责任部门: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水务站
3.交通运输。主要包括:道路交通、水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桥梁、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等。
责任部门:镇派出所、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4.渔业农机。主要包括:渔业船舶和作业、农机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责任部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
5.人员聚集场所及消防安全。主要包括: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责任部门:镇派出所、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业发展和社区管理办公室
6.特种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责任部门:镇安全生产事务所
7.燃气安全。主要包括:燃气管道运营设备设施及违章占压整治,供气运营企业及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等。
责任部门: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8.环境保护。主要包括:沿河化工企业及易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及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责任部门: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安全生产事务所
(二)排查治理内容
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市、区各相关部门陆续下发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及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二是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四是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五是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六是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七是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八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九是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十是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暴雪、雷电等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三、重点时段主要工作
第一时段(3月至4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列出计划并加强监控。
2.严格安全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开展反违章指挥、反违章作业、反违法劳动纪律,治理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的违法活动,严密防范重特大事故。
3.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供电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隐患排查和治理,严防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消除火灾等重大隐患,全面排查治理交通运输方面的隐患,确保春运安全。
第二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针对汛期,台风、暴雨增多的特点,加强对防汛设施、病险堤防、地下设施、电力通信设施、建筑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户外广告灯箱、玻璃幕墙等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落实防汛、防坍塌、防火等各项措施,严防引发事故灾难。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加快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2.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和水上交通、特种设备等夏季事故易发的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加大对易引发事故重大隐患的治理力度。化工厂、加油站、危险物品运输要防火防爆、防泄漏防中毒,建筑施工要防坍塌垮塌,道路交通要防超载超限超速,水上交通要防碰撞防泄漏。
3.加强对本镇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和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和整改,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时段(10月至12月):针对第四季度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生产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的“三超”行为,严格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码头、文化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火灾及拥挤踩踏事故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加强对本镇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加大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等力度,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防止中毒、泄漏、爆炸事故的发生。
2.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防一氧化碳中毒,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政府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与部署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分区发展公司、各村(居)委、责任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本方案精神,结合本区域实际和有关行业部门的具体要求,迅速拟定工作方案,迅速动员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
(二)开展宣传教育,广泛发动职工群众。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
(三)突出“四个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一是去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尚未整改的重大隐患;二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三是安全管理基础薄弱,近二年来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企业;四是全国“两会”、汛期、“奥运会”期间、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
(四)坚持“三个全程”,强化监督检查。分区发展公司、各村(居)委、责任部门要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监督检查,要对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施“全程跟踪”,督促企业加大投入、落实责任,标本兼治,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对隐患治理,实施“全程指导”,严格督促整改,对整改确有困难的,要及时、主动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服务,确保隐患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要对隐患治理,实施“全程督查”,要做到隐患不整改不放松、隐患整改不达标不放松,加大“回头看”力度,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坚决上报有关职能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提请关闭、取缔。
(五)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三大机制”。一是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各村(居)委、分区发展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二是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对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分级管理和动态监控,确保隐患登记、整改、销号全过程受控。三是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措施落实责任追究机制。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整改措施不落实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实施责任倒查,严肃处理。
分区发展公司、各村(居)委、责任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做好阶段工作小结,总结经验,制定措施,推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的目标。并于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报表和文字说明报送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设在镇安全生产事务所)。
漕泾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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