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转镇老龄委《关于敬老节期间
开展敬老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漕府[2005]121号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镇老龄委《关于在敬老节期间开展敬老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镇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
请各基层单位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活动安排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敬老活动。
特此通知
金山区漕泾镇人民政府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关于敬老节期间开展敬老活动的实施意见
根据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老龄办《关于组织开展敬老活动的通知》精神,今年10月11日(重阳节)是上海市第18个敬老日,为组织好今年敬老日的各项活动,全面深入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养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发挥老年人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把“六个老有”落到实处,将在9月中旬至10月中旬集中一段时间广泛开展敬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让老年人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为老年人多办实
事、多做好事。
二、活动安排
(一)走访慰问活动
1、9月下旬,结合迎国庆活动,请镇党委、政府领导及涉老部门走访慰问90周岁以上老人、特困助养老人。
2、各村(居)委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开展座谈会、慰问走访等活动。
(二)宣传、服务活动
1、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在敬老节期间要重点宣传《老年法》、 《老年条例》,宣传敬老爱老的先进事迹。
2、中学、小学、幼儿园组织学生开展一次敬老宣传活动和为老年人做一件好事活动。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司法服务中心在敬老节期间开展为老年 人卫生保健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三、要求
(一)领导重视亲自参与
广大老年人为我镇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和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 献,理应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敬重和关怀,共享改革开支
经济发展成果。要求各级领导在敬老节期间重视和关心敬老活动,亲 自参与组织安排敬老活动,体现各级党政领导的关怀及党和政府对广大老年人的爱护和敬重,更是为广大群众树立敬老、尊老、爱老的好
榜样,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
(二)充分准备扎实开展
各村(居)委会按照各自实际情况从现在开始做好准备。一是必 要的经济物质准备;二是安排好走访慰问对象;三是总结经验,针对
薄弱环节,落实改进措施。
(三)要以稳定政治高度做好老年人维权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敬老节各项活动,对照检查《老年法》、《老年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针对各自实际情况,认真、妥善、及时解决老年人有关实际问题,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努力使老年人过一个祥和愉快的节日。
金山区漕泾镇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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