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区农保管理中心
《关于补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通知》的通知
漕府[2006]171号
各村、企事业单位:
现将金山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补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金山区漕泾镇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关于补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通知
各镇、金山工业区劳动保障事务所: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凡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必须缴费满15年或自农保开展以来连续缴费,方能到龄享受农保养老金,现特对未参加农保或未连续缴费的人员,作如下补缴规定:
一、凡投保年龄段内的应参保对象,必须缴费满15年或补缴自1994年金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以来应缴纳的个人投保本息,方可到龄享受农保养老金。
二、遵照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凡应保未保或不补缴的,届时不能享受年满65周岁的老年农民养老补贴金。
三、凡补缴的,需一次性缴纳应缴的养老保险费本息。
四、为使补缴工作做到全区统一,历年补缴标准由区农保中心统一制定(见附表)。
特此通知
漕上海市金山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二○○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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