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雷雨、台风、汛期
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的通知
漕府[2006]56号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从4月开始已进入雷雨、台风、汛潮阶段,各单位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这一时期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档案部门要高度重视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把这一特殊时期的档案安全保管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不得丝毫放松和麻痹,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
二、各单位档案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对档案库房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库房有漏雨、进水、库房门锁不安全、将档案室当作勤杂间、有闲杂人员进出、档案有霉变、受潮、电气线路老化等现象,要立即向单位分管领导作专题汇报,进行整改。同时,做好防鼠、防虫蚀等预防工作。
三、镇档案室将对部分单位档案安全保管情况进行抽查,以确保我镇档案安全。
特此通知
金山区漕泾镇人民政府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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