漕泾镇市容环境事务所工作职责
更新时间:2007年11月19日
一、组织贯彻执行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根据本镇实际情况,对本镇镇区道路等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察管理。
三、组织贯彻实施有关爱国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四、组织开展各项爱国卫生运动,指导各村、企事业单位和部门开展爱国卫生日常管理及各项爱卫创建工作,确保爱国卫生运动有序开展。
五、负责好本镇镇区及相关责任单位的生产生活垃圾的清运工作。
六、认真做好各项宣传工作,营造宣传氛围,打造良好生活、投资环境。
七、积极完成镇政府及有关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所 长:王文军
地 址:漕泾镇富漕路258号
联系电话:5275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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